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追踪 > 详细内容
- 男子酒后将女邻居强奸 称醉酒进错门
- 发布时间:2010/12/1 阅读次数:208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河南人梅某今年40岁,在温岭某企业打工。她和丈夫儿女一起租住在温岭太平街道小南门的一处出租房内。他们邻居是一对小夫妻,男主人姓葛,27岁。由于两户人家都是河南人,老乡见老乡,关系也挺融洽。
9月3日凌晨12点半左右,葛某和朋友喝了十多瓶啤酒,然后骑着电瓶车往家赶。来到出租房,葛某摸进了隔壁梅某的家,然后进入到梅某的房间,与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发生了性关系。
梅某表示,当时因为天气还很炎热,她的丈夫为了纳凉跑到院子里睡了。她在房间里觉得闷热,便将门敞开着通风,谁知道为葛某进屋提供了便利。
“刚开始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房间里灯关着,我也已经睡得昏沉沉的。等后来意识清晰了才发现不对劲。”梅某随后要和葛某讨说法,葛某赶紧跑回自己家里。
随后梅某的丈夫也赶了过来,两人一起找上葛某的家,要求葛某把事情讲清楚。见情况不妙,葛某打电话向公安求救。
葛某随后辩称,自己当时喝了很多酒,意识非常模糊,所以摸错了房门,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他也不清楚了。至于会摸错,完全因为是邻居,房内结构差不多,而房门当时也开着。
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却发现,两家人所住房子虽然结构基本相同,但摆设却截然不同。两家人的卧室也并不是设在同一方位,所以检察机关判断葛某的说法不成立,认为他是强奸行为。
葛某还表示,自己当时是醉酒状态,所以错将梅某当成了自己的老婆。而梅某也是在睡意正浓时,错将自己当成了她的丈夫,两人都是在意识不清状态下发生的关系,所以不应该告他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