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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夜晚裸睡险遭人强奸
- 发布时间:2011/5/23 阅读次数:350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5月10日凌晨2时左右,横峰县男子叶某,孤枕难眠的他拿着1只手电筒和1把20多厘米长的刀,准备到田地里逮青蛙。当其走到离家不远处一栋楼前的空地时,看到二楼的一个房间亮着灯,于是爬上二楼的阳台来到这个窗前。透过开着的窗户,他看见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孩一丝不挂裸睡在床上。看到这一幕,叶某傻眼了,急忙跑下楼,防止因冲动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
但在楼下站了10余分钟后,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叶某最终决定,“上楼强奸这名女孩”。随后,他快步跑上二楼,打量整个房间布局时发现,离窗户不远处的挂钩上挂有一串钥匙,而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拿着钥匙来到门前,试试该串钥匙中是否有房门的钥匙,“嗒”,房门竟然被打开了。进入房间后,叶某迅速脱光衣服来到床前,拿出随身携带的刀,用刀面轻轻拍打女孩的脸部,轻声喊:“醒醒,醒醒……”不一会儿,女孩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一幕让她吓得发出尖叫声。叶某拿着刀对她吼道:“我不图财只图色,老实点要不然不客气了!”女孩并没有被吓倒,用手握住对方手中的刀,企图夺过来,在争抢过程中,女孩的右手被刀割伤,血流不止。见此情形,叶某打消了意图强奸的念头,穿好衣服离开时说,“你不准报警,要不然报复你全家。”
回到家的叶某,从家中找出绑带返回女孩的房间帮她包扎伤口。之后,感到良心不安的他又返回家中,煮了碗鸡蛋汤带过去给女孩“压惊”。他以为这种“恩威并施”的手段,女孩肯定不会再报警了。但经过一段时间考虑后,5月10日14时15分许,女孩最终走进横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