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已在上顿渡城区设置了货车限制通行电子警察(7:00至22:00货车不得进入上顿渡城区);在上顿渡城区桥东路临川一小路段设置了机动车乱停乱放抓拍电子警察;在316国道唱凯镇路段(小型汽车限速70km/小时,大型汽车限速60km/小时)、208省道河西山斜路段(小型汽车限速80km/小时,大型汽车限速70km/小时)、208省道太阳镇路段(小型汽车限速80km/小时,大型汽车限速70km/小时)设置了区间测速电子警察。上述电子警察将于2015年3月1日开始对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违反限速、限制通行、禁止通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拍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4年12月30日